李先生-机动车车辆过户

    信件主题: 李先生-机动车车辆过户
    来信人: 李先生 来信日期: 2021年10月07日 来信编号: SZXX202110080002
    信件内容: 您好!我平时常住上海,原来买的机动车是在安康上的户,现在要将车辆过户给亲戚。亲戚不在陕西。由于个人出行不便,我可否委托其他人去办理过户事宜,可否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?提供复印件即可。感谢!
    信件回复: 市交警支队:收到李先生咨询的问题后,已电话告知李先生办理业务所需资料和办理流程。
    办理情况: 已办结
    回复单位: 市交警支队
    回复时间: 2021年10月0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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